native ads  

今年 2 月美國 IAB (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提出原生廣告Native advertising)的概念,引發了廣告界熱烈的討論。什麼是原生廣告?IAB 公布了認定原則,說明了原生廣告是什麼?試圖為業界提供思考和討論的框架,藉以消除市場對原生廣告的誤解及混亂運用,有助於媒體和廣告主建立買賣規範。

 

原生廣告是網路廣告的一種,也是一種內容行銷模式,藉由有價值的內容,試圖獲得消費者的關注例如Facebook 的「動態贊助」和「建議貼文」都是以內容的呈現方式,引起粉絲們或親友團的注意,達成行銷的目的。

我覺得原生廣告類似廣編廣告,就是編輯圖文並茂的報導,創造有價值的內容,讓消費者願意接收閱讀或傳播。原生廣告不應侷限於FacebookTwitter Plurk 等社群平台;呈現模式也應跳脫 YoutubePinterest Instagram 等影音或圖像的框架。原生廣告除了常見於Facebook「粉絲專頁」或「應用程式」,應該更適合在新聞媒體上呈現。

 

新聞媒體更能凸顯原生廣告的價值因為新聞媒體更容易展現原生廣告的特性,更懂得規範廣告與內容的界限。原生廣告應盡量符合內容報導的方式,讓廣告成為內容的一部分,傳遞給消費者時不應以突兀的樣式出現更應該避免干擾閱聽大眾,把是否閱聽的選擇權交到網友手中,否則不但無法替品牌宣傳,反而容易造成反效果

行銷人員應該關注的核心問題是,廣告設計是否讓閱聽大眾接受?廣告應放在哪裡功能是否齊全?廣告單元如何與周圍的內容匹配?能否以更精準的方式購買廣告保證投放在特定頁面或接觸到目標族群?廣告是否鮮明而突出地披露?測量指標是按讚、評論、登錄下載或銷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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