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互動廣告局研究發現,平板電腦和智慧型手機的用戶十分關心行動廣告。調查發現,約四分之三(74 %)的行動用戶充分重視他們設備上的廣告,超過三分之一(35.3%)的人定期關注行動廣告;近四成(38.7 %)的人偶爾關注。
調查發現,近九成的平板電腦用戶和八成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在看到廣告後會採取行動,包括簽署通訊協定、接收優惠券或實際產生購買行為。近一半(46 %)的平板電腦用戶,每星期至少與廣告互動一次(男性及女性分別是 50 %和 42 %),智慧型手機用戶與廣告互動較少,每星期至少一次的人,僅佔 25 %(男性及女性分別是 24 %及 26 %)。
展望未來,行動行銷的關鍵是,分析消費者如何使用行動設備?以不同的方式制定相對應的策略。行動並不等於是遠程。無論是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用戶,最常在家中使用(分別是 91%和 97%)。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用戶經常產生購物行為,每個月花費超過 20 美元的比率(分別是 30 %和 46 %)。
根據今年 5 月互動廣告局發布的『手機購物日記』研究。行動廣告並未被消費者認為是一種侵犯。相反地,超過七成(71 %)的受訪者一致認為,行動廣告被視為品牌對個人的邀請,應該歡迎它們。超過半數(51%)的人認為,行動廣告能帶自己認識更多的產品。30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喜歡個人化的廣告; 27%的人表示,獲准接收人化廣告只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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